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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查获“一件代发”网络商标侵权案

文章发布时间: 2018-03-27 17:44:00 本文作者:admin
近日,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投诉线索,查获一起网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该案涉及的“一件代发”经营模式,一定程度上扰乱了网络市场经营秩序,且存在诸多隐患。
当事人林某在“蘑菇街”平台上开设了一家网店,销售标有Daniel Wellington商标的手表,该商品宣传图片是从微信上一名来自广东的用户处获取并转载而来,消费者下单后,商品也由该广东用户发货销售。经查,当事人没有对商品及供货商的资质进行查验,且后期被供货商“拉黑”,只知其微信名、位于广东等简单信息,未留存联系方式、聊天记录等有力证据。也就是说,当事人既不能提供发票、付款凭证及其他证据证明取得商品的合法途径,也不能提供可被查实的商品提供者的姓名、住所或其他有效线索。
鉴于当事人无法提供任何进货票据或其他合法证明,且无法说明侵权商品的具体提供者,市场监管部门认定其行为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经了解,在当前网络经营市场中尤其是新开网店、微商中,该案涉及的新型“一件代发”经营模式不断增多。“一件代发”来源于网络,通俗地讲,就是“即使是一件商品也帮你发货”。该经营方式的优点在于,网店经营者只需从“一件代发”供货商处获取商品图片,转载至自己网店即可进行销售,不需要走批发程序,可以降低库存积压风险和经营成本;供货商则借助网店经营者的平台优势,推广自己的商品,达成“双赢”。然而,提供“一件代发”服务的供货商往往未做到守法诚信经营,销售假冒产品行为时有发生;而网店经营者因为法律知识欠缺、维权意识薄弱,对商品来源及供货商资质把关不严,且未留存聊天记录、付款凭证、发货单等证明材料,因此市场监管部门认为,二者都应受到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