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治理智库研讨《电子商务法》
近日,在新治理智库联盟2018年首场线下研讨活动——《电子商务法》立法回顾、解读与实施研讨会上,来自高校、企业、律师事务所的专家对《电子商务法》的重点内容予以解读、研讨。
中国电子商务法律网总裁阿拉木斯作了《中国电子商务立法的若干焦点问题》的主题发言。他回顾了《电子商务法》的立法进程,指出该法历经多次研讨,经过4次审议及修改,经历了立法方向的调整和内容的重大变化,最终出台来之不易。他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内容是《电子商务法》的亮点,除此之外,《电子商务法》还回应了社会热点,保护了商家、平台及其他服务商的合法权益。
国家行政学院行政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张效羽指出,对于《电子商务法》的认识要破除两个“误区”,不能将对线上线下的“平等对待”理解成“同样对待”,不能认为电商的责任越重越有利于消费者。
会上,中国社会科学院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北京华讯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韬对《电子商务法》的重点内容进行了解读,还针对电商平台的概念、个性化推送搜索结果、知识产权保护等条款进行了分析。
新治理智库联盟秘书长周辉认为,作为世界上首部电子商务领域综合性立法,《电子商务法》体现出促进法、保护法、平台法、绿色发展法的特征,不仅对我国未来的网络与信息立法有着重要示范作用,对世界范围内如何开展网络与信息领域立法也提供了借鉴样本。目前,各方应着重考虑《电子商务法》的落地,切实解决电商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本次会议由新治理智库联盟、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中国电子商务法律网共同主办。在会议自由讨论及评论阶段,来自清华大学、税务机关等的专家作了发言,气氛十分热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