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177家企业获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湖北省咸宁市177家企业获评2016—2017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自今年4月起,咸宁市工商局、省企业信用促进会咸宁办事处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了2016—2017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活动主要对申报企业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诚信情况进行评价和公示。咸宁市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符合申报条件的各类企业均可参加此次活动。

咸宁市工商局、省企业信用促进会咸宁办事处严格按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要求,通过在市级媒体和市红盾信息网发布公告、设立2016—2017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活动专栏、设立专门咨询电话等方式,广泛发动企业积极参与,并根据公示程序规定,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各县(市、区)工商局审核推荐并征求税务、环保、人社、质监、安监、金融等12个部门的信用建设情况审查意见,将拟公示的咸宁市2016—2017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向社会公示,由社会各界进行评议。
目前,按照自愿申请、逐级上报、部门把关、集中征信的活动要求,市工商局、省企业信用促进会咸宁办事处已圆满完成2016—2017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177家企业被认定为咸宁市2016—2017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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