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定向抽查消防产品销售企业
5月4日至31日,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商局对全市消防产品销售企业开展“双随机”定向抽查。
据了解,此次抽查比例为3%。抽查内容包括两方面:一是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检查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是否真实、全面、准确,是否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二是依照《产品质量法》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检查被抽检企业进货查验制度执行情况,商品的质量检查合格证明、说明书以及生产厂厂名、厂址、警示标志等标识标注情况,其他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的商标信息,以及商标使用是否合法。
此次抽查以“双随机”的方式进行。该局通过河北省经济户籍管理系统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先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再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对于抽查结果,该局将按照“谁抽查、谁负责、谁录入”的原则,由抽查单位按照规定,将抽查记录和抽查结果统一录入河北省经济户籍管理系统,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对于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对外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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