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年度抽查计划
近日,山东省工商局公布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及2018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明确了今年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内容和时间表。
清单共纳入了登记事项、公示信息、直销行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拍卖等重要领域市场规范管理、广告行为、商标及特殊标志行为等8大类31小项的检查事项,并明确了各检查事项的检查对象、检查依据等内容。
根据计划,山东省工商局将在7月份通过随机摇号的方式抽取5%的企业和3%的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作为集中检查对象,在各级分别随机匹配检查人员后,于7月至11月开展集中检查。各级检查人员将按照“一次检查、全面体检”的要求,对涉及市场主体的检查事项力争一次检查完成,最大限度减少执法检查活动对企业正常经营的打扰,减轻企业负担。检查结束后,全部检查结果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此外,省工商局将在去年与人社、统计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的基础上,在今年的随机抽查中探索牵头开展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随机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