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集团涉嫌在公共场所发布烟草广告
北京控烟组织——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下称新探中心)近期向国家旅游局寄发了《关于撤销云南省红塔集团“首批国家工业旅游创新单位”称号的建议》。去年11月,国家旅游局公布了首批22家国家工业旅游创新单位名单,红塔集团是云南唯一上榜的单位,也是唯一一家烟草企业。据悉,红塔集团主要生产国内知名的玉溪、红塔山、红梅三大品牌卷烟,其总部位于玉溪市主城区东部,红塔山脚下。该集团专门设计了以烟草为主题的旅游观光线路,并精心挑选、培训专职讲解员队伍,为游客提供旅游服务。
其实,早在2005年,红塔集团下属工业园区就作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正式对外开放,成为云南省第一个以“工业旅游”为主题开通的旅游项目,也是全国唯一一个以烟草为主题的工业旅游项目。这意味着,作为一个旅游景区,红塔集团工业园区是一个法律意义上的公共场所。
对此,新探中心认为上述工业园区的诸多设计和场景都是在变相发布烟草广告,涉嫌违反《广告法》的有关规定。
记者看到,在《建议》中,新探中心指出,红塔工业园区户外烟草广告“触目惊心”——矗立在水塔上的展示着红塔集团旗下三大品牌产品的烟盒,于数千米之外都醒目可见,直接构成了《广告法》明确禁止的户外烟草广告。
该中心还指出红塔工业园区“室内烟草广告比比皆是”。例如,接待中心里以销售柜台及艺术品陈列的形式展示着红塔集团旗下的各类卷烟产品,并配有这些卷烟品牌的海报和衍生工艺品,诸如“山高人为峰”“上善若水德行天下·玉溪”“玉溪庄园回归自然”之类的烟草广告用语也随处可见。
利用伟人、名人宣传烟草产品也是新探中心对红塔工业园区不满意的地方——在旅游接待中心及户外游览区(特别是名人雕塑园以及烟事文化馆中),大量向观众展示着伟人、名人吸烟的大幅特写镜头或与烟草有关的名言。马克·吐温的雕像上就刻着:“戒烟是天底下最容易的事,我都已经戒了几百次了。”
“如果这个园区仅仅是工厂区,没有外人进入,似乎还说得过去。但现在它成了旅游景区,就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公共场所,而我们的法律是禁止在公共场所发布烟草广告的。”近日,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副研究员黄金荣这样告诉记者。
1月11日,记者致电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得到的回复是已经收到这一《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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