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上海誉富企业顾问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我们专注于上海公司注册、代理记账等一站式服务平台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建筑资质 >

记“湖南省最美消费维权人物”、益阳市资阳区

文章发布时间: 2018-04-10 11:07:24 本文作者:未知
3月4日,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发出表彰通报,益阳市资阳区消委负责人廖建祥被授予2016年度“湖南省最美消费维权人物”荣誉称号,成为全省十名最美消费维权人物之一。
廖建祥今年54岁,1980年进入工商部门,自1987年起长期担任工商所副所长、所长,2009年调任资阳区消委会秘书长,在消费维权岗位上一干就是8年。他怀着对消费者的热爱与忠诚、对维权工作的执着和奉献,8年来共接受消费者咨询不下4000人次,成功调处和化解各类消费纠纷投诉近600件,调解成功率达99%,为消费者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尽心尽力处理好每一起消费投诉,是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这是廖建祥在消费维权岗位上工作8年来,时常挂在嘴边的一句朴实的话。他是这样说的,更是这样做的。
做好消费者的“娘家人”,当好消费者的保护神,是廖建祥恪守的信念。他常说:“只有把消费者当成自己的亲人,把维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当作事业,真心实意为老百姓办实事,维权工作才会做得好。”是的,这8年来,事无巨细,无论老少,对待每个前来投诉的消费者,他都像对待亲人般的热情周到,小到几块钱的话费纠纷,大到数十万元的商品房质量投诉,都一视同仁,认真对待。他认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管调处过程怎么艰难,维权工作怎么辛苦,再苦再累,也要查清真相、明辨是非,努力为消费者讨回公道。正因为廖建祥心里始终装着消费者,用爱与执着传递正能量,坚守自己的维权责任,所以他深受消费者的敬佩和信任。
2014年7月10日,70多岁的崔婆婆乘扶梯上超市二楼,不小心在扶梯上摔了一跤,造成多处骨折,经鉴定为九级伤残,花去巨额医疗费用。事后,伤者家属多次向超市索赔,但超市态度强硬,不愿承担责任。随后,崔婆婆的子女投诉到区消委会,要求超市赔偿。
接到投诉,廖建祥三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三番五次耐心沟通说服,终于促使双方意见达成一致,超市赔偿消费者各项损失共计6.45万元。拿到赔偿款,崔婆婆感激万分,握着廖建祥的手紧紧不放,说:“我没花一分钱,消委会就为我讨回公道,要是打官司还不知道有多麻烦啊!”
像这样,经廖建祥主持和亲自调解成功的消费纠纷案例有很多:村民祝女士被邻居燃放的烟花炸伤腿部,获赔1.6万元;商品房室内顶板开裂,房产公司修复并赔偿房子主人2.88万元;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赔偿消费者损失2万元;啤酒变质伤害村民身体,销售商赔偿9700元;村民曹某因收割机故障,获赔经济损失6800元;一瓶奶茶里喝出苍蝇,消费者获赔2000元;消费者文某等3人被多收手机话费,获得3倍赔偿;市民周小姐买到过期食品,获10倍赔偿;电视机无故自燃,消委会调解换新机;药品广告宣传失实,消费者获全额退款;保险公司无故终止附加险,被要求改正并赔偿消费者……这些,仅仅是廖建祥近两年来,亲手调解成功的大量消费维权事例中的几个典型,这足以体现他一心为消费者服务的那一份热情,还有为受害者维权的那一份决心与担当。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在廖建祥的带领和辛勤努力下,益阳市资阳区消委会的工作一年迈上一个新台阶,近年来多次受到上级的表彰和奖励。2014年,资阳区消委会荣获2012~2013年度“湖南省消费维权先进单位”称号;今年3月4日,资阳区消委会再次荣获2015~2016年度“湖南省消费维权先进单位”称号。2015年12月,他被中国消费者协会授予“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先进个人”称号,2016年11月又被评为“首届益阳市十佳法治人物”。
每一天,廖建祥都会全身心地投入工作中,在维权路上,坚定向前,贡献着他的智慧,奉献着他的热情,守望着他的责任。因为,用心干好消费维权事业,让每一个消费者真真切切沐浴法治的阳光,感知法治的温暖,是他人生的不懈追求!